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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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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宇: |
局长,局党组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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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工: |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局机关人事处和纪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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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学锦: |
副局长(副厅级)局党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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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工: |
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分管局机关协调管理处(联席会议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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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臻: |
副局长,局党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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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工: |
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分管局机关办公室、规划发展处(专利代办处)、省专利信息中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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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专利和负责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部门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草拟全省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拟定、实施全省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
(二)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涉外方针、政策,研究国(境)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统筹协调全省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及知识产权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
(三)负责全省专利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负责专利代理机构审查和专利代理人的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
(四)组织研究全省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荐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交易,管理专利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五)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负责专利及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六)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负责受理专利申请及处理有关的行政事务。
(七)承办省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省知识产权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协调管理处、规划发展处(南京专利代办处)四个职能处(室),下辖一个事业单位(江苏省专利信息中心),均为正处级机构。2006年经省编办批准我局在办公室增挂“人事处”牌子,人事处与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保持相对独立。
(一)办公室(人事处) 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机要、信访、接待、档案及局机关财务、行政等事物的管理;负责政策研究和重要文件的起草以及重大会议组织;负责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及离退休老干部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草拟全省专利及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编制全省专利执法的规划、计划;负责全省专利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负责全省涉外专利案件的处理;负责行政复议工作。
(三)协调管理处(联席会议办公室) 研究和协调全省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国(境)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协调全省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参与知识产权的涉外谈判;负责全省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交流活动;负责专利统计工作;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查和代理人的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指导专利中介机构的工作;负责有关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四)规划发展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京代办处) 拟订全省专利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组织推荐重大专利技术实施;拟订全省专利信息网络发展规划,管理全省专利信息网络;负责技术和产品进出口中的有关专利确认工作;管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和备案工作;参与有关专利技术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负责专利申请的受理;统计发布全省专利申请状况,做好专利咨询服务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京代办处 代办处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委托负责受理专利申请文件、收取专利费用和办理各种文件副本;负责为申请人、发明人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工作。
三、江苏省专利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全省专利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制定;网络系统及网站管理与维护;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数据库制作、软件开发,设备、仪器选型与采购;专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信息检索;专利信息发布;统计、分析、发布全省专利申请状况;做好专利咨询服务等工作。
四、社会团体的主要职责
(一)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会
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学术活动,积极研究和交流知识产权学术理论;积极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观念;举办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种活动;开展人员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活动;依法维护发明创造者、知识产权所有者、知识产权使用者和知识产权工作者的正当合法权益,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开展国际、国内民间学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知识产权学术刊物和书籍,沟通国际、国内的知识产权学术成果交流。
(二)江苏省企业专利工作研究会
宣传普及专利知识、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知识;开展学术活动,积极研究和交流企业专利工作的学术理论与经验;开展面向企业的专利法律咨询与服务活动;帮助企业逐步建立和健全专利工作制度;开展对专业专利申请、转让、许可、引进、实施以及专利侵权诉讼等有关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研讨、企业专利工作经验交流和业务考察等活动;向专利管理机关和专利服务机构及时反映企业的意见和要求;编辑有关专利知识的资料和内部交流刊物。
(三)江苏省发明协会
宣传党和国家鼓励发明创造的政策,普及发明创造知识;维护发明者的权益,认真听取发明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呼声和要求;组织参加或举办各类发明展览活动,开展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促进发明成果的推广应用;评选优秀发明成果,宣传、推荐、表彰在发明创造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发明者,大力弘扬发明创造精神;开展与中国发明协会、国内外发明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先进经验,推动我省的发明创造活动;编辑出版书刊,向社会公众介绍发明人的先进事迹和重大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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